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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无望 告律师失职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作者:大洋网

  律师山永国替人打官司打了好多年,现在他却可能因为4年前的一宗旧案成为被告。

  2006年,河南人焦小敏的丈夫在一起车祸中死亡,肇事司机逃逸至今没有归案。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肇事方没有提供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导致焦小敏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最终判决肇事车辆实际车主和所属公司赔偿14万多元。

  4年过去了,法院仅执行到位了1万元赔偿款。去年的一天,焦小敏意外地在法院查阅档案时发现了重要证据“保险单”,可保险公司却称该保险单已失效,焦小敏认为是代理律师山永国失职。

  焦小敏将山永国投诉到了律师协会。昨日,律协纪律委会员对山永国可能存在失职的投诉进行了调查。焦小敏说,她将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把山永国告上法院,讨一个说法。

  昨日,山永国回应说,他已经帮焦小敏打赢了官司,可如今却要被告上法庭。“真是无奈又悲哀啊!”山永国说。

  4年前 


 被告车辆“无投保” 当事人4年只获赔1万元

  焦小敏今年48岁,目前在广州做保姆。2006年,她和丈夫张有才在东莞桥头镇打工,张有才平时靠开“摩的”维持生计。当年7月,张有才载客时与一辆印有“青海中西特快货运”的重型货车相撞,张有才和乘客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交警在福建查获了肇事车辆,并认定肇事司机“无名氏”负全部责任。然而,肇事司机已经逃跑,警方找到车主蒋振良。

  焦小敏把蒋振良和货车所属公司“青海中西特快货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7万多元,并聘请了律师山永国作为代理人。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被告没有提供车辆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证据,焦小敏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2007年,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决蒋振良赔偿14.5万多元,中西特快货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08年9月,焦小敏拿到了肇事车主第一笔赔偿金,只有1万元。

  今年

  档案里发现失效保单 当事人认为律师失职

  去年,焦小敏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复印资料,吃惊地发现了档案里竟然有肇事车辆的保险单,可该保单已经失效。

  保险单从无到有、从有效到失效,其间究竟是在被告、法院或者是代理律师哪个环节出了纰漏?焦小敏认为,4年时间执行不到赔偿款,“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这都是代理律师山永国没有告知她保险单的重要性,是律师的失职造成的。

  昨天,焦小敏赶到东莞市律师协会,投诉山永国。东莞市律协纪律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针对山永国可能存在失职的情况展开调查。

  律师回应

  律师山永国:真是很无奈很悲哀

  昨日,当事律师山永国接受记者采访,他称“律师是很无奈很悲哀的角色”。

  对于焦小敏要起诉他的事情,山永国表示自己很冤,“我已经帮她打赢了官司”。

  山永国表示,他听说卷宗档案出现保险单时也大吃一惊,法院的询问笔录里很清楚,当时原告、被告都表示没有保险单。山永国说,如果焦小敏要告他,应该追加法院作为被告。